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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刚泡上第二杯茶,工作室的门就被本地客户推开了——这是我当天的第一个需求。本来按服务7000多家客户的经验,我该先拉着客户去蹲他们的终端门店,摸透客群的真实偏好,但那天我急着赶另一个项目,凭着“做了十几年品牌设计”的自信,当场拍板要做冷调高级灰的主视觉,还跟客户说这是当下的国际流行,绝对够档次。现在回头看,这就是我看走眼的第一个细节:我把自己的审美当成了所有客群的标准。
上午的时间我都耗在做稿上,用了很多利落的几何线条,觉得简约又大气,连我们工作室200多位坐班设计师凑过来提意见,我都摆着手说“不用改,就这样”,那股子自信劲儿,现在想起来都臊得慌。
下午三点,客户带着几个员工来审稿,刚看到主色就皱起了眉:“我们的店开在老巷口,街坊们进来总说‘太冷清了,像写字楼’,这颜色没人愿意进。”我当场就懵了,脸热得能煎鸡蛋——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多大的错:我根本没考虑本地的烟火气,也没把客户的真实需求放在第一位,只是在按自己的想法“造品牌”。
卡住的半小时里,我翻出了之前踩过的坑,突然想起服务7000多家客户的经验里,这种“自嗨式设计”的翻车案例占了快三分之一。我赶紧拉着客户去逛了两条本地的老巷,看那些开了十几年的老店招牌——暖棕底,砖纹边,红黑字,都是街坊们熟到骨子里的颜色。
傍晚的时候,我把主色换成了带着烟火气的暖棕,加了老巷砖纹的边角元素,还把logo的笔画调得更圆润些,看着就像家门口的老店。客户一眼就笑了,说“就是这个味儿”。
晚上把设计文件发过去的时候,我特意跟客户说,定稿后的制作环节,我们走代采,货到付款,不用客户提前垫钱,省得他们有压力。看着客户秒回的“谢谢”,我也松了口气:做品牌设计这行,最该藏起来的就是那份“我懂”的自信,最该拿出来的,是蹲在街角看招牌的耐心,是听客户说真话的真心——毕竟品牌是给人用的,不是给设计师自己看的。